花1200元钱办理的健身卡还没使用,健身房已经易主。日前,赵女士向唐山晚报反映,自己购买的健身卡打了水漂。 赵女士介绍说,去年她在市区一家健身房办理了一张包年健身卡,当时花费金额1200元。一个月前,她持卡准备到店内健身时,竟发现原来的健身房变成了足疗馆。随后,赵女士找到市区另一家同品牌的健身房,但对方拒收她所持的健身卡。这家健身房解释说,他们与出售给赵女士健身卡的健身房不在一起资金核算,因此,赵女士无法在同品牌的其他健身房使用该卡。 几经辗转,记者找到了原健身房负责人,他说,去年撤店前,店方曾在店门口张贴声明,告知顾客尽快将健身卡兑换成足疗卡或现金,他对赵女士的情况表示无能为力。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,商家为消费者兑换消费卡的义务不会因为店面撤销而解除,即使其店面撤除,消费者仍有权利要求商家履行其职责。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,在购买代金消费卡时应谨慎,以防自身利益因商家搬迁、撤离等原因而受到侵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