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网香港11月2日电(记者裴闯)香港健美总会前主席陈少文及被停赛的健美运动员陈润韬,因串谋向亚洲健美总会秘书长提供贿款,以协助陈润韬参加多哈亚运会,2日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控。被告同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,陈少文被判入狱3年,陈润韬被判入狱16个月。 廉政公署表示,陈少文及陈润韬被裁定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,违反了《防止贿赂条例》及《刑事罪行条例》。陈少文另被裁定4项罪名成立,即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、1项串谋诈骗及1项欺诈。 案情透露,陈润韬及另外两名健美运动员在2005年10月参加国际健美比赛时,未能通过药检测试,被暂停参加任何健美比赛,各有不同的停赛期。2006年1月至12月,当时担任香港健美总会主席的陈少文及陈润韬与另一人串谋,向亚洲健美总会秘书长蔡保罗提供1万美元贿款,希望可以缩短或撤销陈润韬被判停赛的期限,以便使其参加多哈亚运会。 陈少文2006年1月至2009年5月,与另一名被停赛的健美运动员串谋,以相同理由向蔡保罗提供一笔10万至20万港元的贿款。陈少文还于2006年5月至2007年2月,与第三名被停赛的健美运动员串谋,以相同理由向蔡保罗提供1万美元的贿款。 案情同时透露,陈少文于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,与一名运动员串谋,向香港体育学院诈骗60万港元的精英训练资助。案情又指,陈少文于2007年底至2008年5月,意图诈骗并诱使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接受香港健美总会的周年报表,令其避免被要求退还逾25万港元的资助。 |